我们曾多次报道过苹果和Epic之间的官司,近来这场官司又有了新鲜内容,不过在这之前要先帮大家回忆一下发生了什么。
去年8月份,Epic私自在自己的《堡垒之夜》中增加了独立支付通道,避开了苹果和谷歌的商店消费抽成。很快遭到回击,《堡垒之夜》被从商店下架,Epic反手就把苹果告上了法庭。自那之后Epic就不断地在扩大官司规模,在英国、欧盟等多个地区纷纷提起诉讼。
在斗法的过程中,去年11月苹果的法务部门把V社拉下水了,他们要求作为和Epic竞争PC零售市场的V社提供有关于Steam销售和运营的大量商业数据。以此来证明Epic是在正常的市场竞争中进行了不当操作。
自从11月份发出传票后,苹果方面和V社进行了多次会面和讨论,但V社拒绝对苹果提供他们声称所需的非机密信息。
苹果方面称:“V社拒绝提供请求2和请求32所提到的信息。”(其中请求2要求V社提供:Steam中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内产品的年总销售额、Steam平台的年广告收入、Steam的年外部产品销售额\Steam的年收入以及Steam的利润情况;请求32要求V社提供:Steam上所有应用程序的名称、应用程序的日期范围、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内产品的价格。)
V社对此表示冷漠:“Valve已经向苹果方面的律师承认,他们所要求的的信息存在于正常的业务过程中,但Valve只是拒绝依照苹果建议的格式制作这些信息。”
苹果方面称,获得V社所有产品的价格、配置和日期以及Steam转了多少钱等信息只是用于其起诉Epic,且为必要信息,在其他地方无法获得,而且“不会增加任何竞争伤害的风险”。
显然,V社是不会接受这种说辞的,V社方面反驳称:V社已经做出了他们认为合理的程度的配合及合作,未提供的数据信息都为商业机密。
V社的法律顾问表示“苹果错误的声称这些要求很狭窄,然而并不是。”
苹果最初要求提供3万多款游戏的数据,后来将关注点缩小到600款左右。请求32中要求给出指定产品的每个版本、所有数字内容和项目、销售日期和2015年至今的每次价格变化、每个版本的收入以及V社从中获得的收入。
V社表示,他们不会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保留苹果所要求的所有信息,原因很简单:这些信息Valve不需要这些信息。”
V社方面向法庭解释说,Valve并不是移动平台的竞争对手,“Valve不是Epic,并且《堡垒之夜》也不在Steam上卖。”苹果要求的过多信息完全属于大量获取第三方数据的捷径。
V社向法院表示,这场官司本来就和他这个PC零售商没啥关系,请求法院撤回这个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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