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许多事实真相一直令人吃惊。江先生来自山东淄博,完婚22年后才获知,自身养育了十几年的两个儿子都不是亲生的。这使他陷入了深深的困惑和恼怒。原先,离婚后,姜先生的孩子持续回家角逐资产,乃至攻击他。最终,他做了亲子鉴定,才发现这两个孩子不是自己的骨血。一个是前任和村内前任村书记的小孩,另一个是表兄弟的小孩。二十年的感情投入,居然获得了这种背叛。

这类令人心碎家庭蒙骗导致了广泛探讨。姜先生不但是自己悲剧,也引发了法律界的热烈讨论:婚后非亲生子女仍有权传承后爸的资产吗?

每个人的第一反应一定是“当然不好!为什么不是自身继承的?可是法律真的这么简单吗?并非如此。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便这些学生与姜先生没有亲戚关系,姜先生也只需要在这段婚姻中执行抚养义务,并长期担负父亲的责任。从法律上讲,这种关系可能被认定“拟制血亲”。换句话说,法律肯定会看亲属关系,而是看抚养的事实。

如同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一样,法律也认识到这类没有血缘关系的“真情实意”。那样,姜先生死后能传承他的资产吗?假如姜先生没有留下明确的遗书,这两个孩子做为“拟血亲”,很可能有权传承他的资产。这听起来可能无法接受,但这是为了确保长期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稳定。

对姜先生而言,这显然是一个额外打击。20年情感与经济投资最后可能会使他留下的财运被两个不是自己的儿子分离。面对这一实际,人们也开始考虑:我们都要考虑如何提前规划我们的资产吗?大家是否应该依据遗书确立我们的财产分配,以防止情绪缺点造成的法律不便?

遗书不仅是处理资产难题文件,也是对自己生活与家庭感情的义务。一份合规的遗书不仅可以在法律上体现我们的愿望,并且能够避免家庭成员之间因资产而引起的怀疑和争执。假如姜先生会有一份早期遗书,创建继承权来清除2个非亲生儿童,那么他的用意也会受到重视。

但是,遗憾的是,在我国,很多人对遗嘱的定义并不强烈,甚至觉得立遗嘱是一种忌讳,但结果造成了持续的家庭冲突。姜先生的例子是一个极端的提醒:法律鉴定的事实有时和我们的情感认知有很大不同。为了避免将来相近的烦恼,尽早方案和建立用意确实能防止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从姜先生的不幸中,我们可能会给我们一个启发——不管家中发生什么转变,提早分派资产,以保证我们希望的人能真正获得照料。终究,不管真实存在爱情或是资产,都值得努力完成。
